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不予认定的三个条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伤不予认定的三个条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如何举证不属于工伤事故?
单位举证不是工伤,是在员工自行申请工伤认定之后,单位对认定为工伤存在不同意见,进行举证的一个过程。首先,单位是需要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领取通知书,由劳动行政部门告知单位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其次,单位如果对认定为工伤存在异议,是可以在收到通知之后15天内向劳动行政部门提供不予认定工伤的证据。需要有充足的证据证明不是属于工伤。最后,劳动行政部门开具认定书,为不予认定工伤的通知或者工伤认定书。《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不予认定工伤复议能成功吗?
不一定成功。
1. 因为工伤认定的具体情况需要考虑多种因素,例如工作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工伤事故发生的程度等。
有些情况下,准确的工伤认定需要多方协调,而不一定取决于个人自身或律师的斗争能力。
2. 如果提供足够的证据和资料,与医生和律师的合作紧密,认真备战,那么不予认定工伤的复议可能会成功,但这不是绝对的。
需要注意的是,胜诉的机会取决于具体情况和法律制度,需要权衡利弊并做好准备。
能
可以申请复议,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申请工伤没有证人证明怎么办?
证人证言不是工伤认定的唯一条件之一,如果说,当地社保部门以劳动者没有提供证人证言为由,拒绝工伤认定的,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提出行政诉讼。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申请工伤的主要条件不是证人证明,重要的是看你是否在工作时间内、工作环境中受到与工作密切相关因素影响或在从事生产过程中而导致自己受到伤害。
如果当时受伤现场没有证人,难以认定是否因工受伤,你可以申请单位会同医院根据伤情诊断作出分析判断。
申请工伤认定,但是没有证人证言的,申请人可以依法提交其他能认定为工伤的证据。如果有单位盖章证明的,或是有其他证据证明的,依然可以认定为工伤。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不予认定的三个条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不予认定的三个条件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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