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医疗保险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医疗保险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023年新医保报销政策是什么?
(一)提高门诊统筹待遇。2022年在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的普通门诊医疗费,一年内报销封顶线第一档为25元/人·年、第二档为45元/人·年。2023年调整为“参保居民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的普通门诊医疗费,一年内报销封顶线为150元/人·年,报销比例为60%,实行联网直接结算。”也就是说城乡居民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看病门诊费用可通过刷卡直接报销。举例:城乡居民在定点医院门诊就诊一般疾病(特殊疾病患者除外),门诊费用可按照60%报销,一年内报销封顶线为150元/人·年。
(二)支付限额。2022年居民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第一档20万元、第二档25万元,2023年调整为“居民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为25万元”。
(三)住院报销。统一将报销比例设定为原第二档缴费标准的报销比例,州内***医疗机构再提高5个百分点。如:在九寨沟县人民医院(二级)、中藏医院(二级))住院起付线为300元,报销比例为合规费用的80%;在州外***医院住院(四川省人民医院、华西医院等)住院起付线为900元,报销比例为合规费用的55%。
类别内容一级及以下二级***
州内州外州内州外州内州外
起付线(元)50150300400600900
报销比例(%)856580657055
(四)调整转诊转院等报销比例政策。同级别医疗机构转院治疗的,按第二次住院计算起付线调整为“对年内多次住院的起付线逐次降低100元,最低不低于50元。同级别医疗机构转院治疗的,连续计算起付线。”
(五)就医备案及住院报销。取消了“未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和州外就医未申报备案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在相应医疗机构对应的支付比例基础上降低20个百分点报销”规定。
(六)完善门诊特殊疾病病种和提高待遇。一是将肺结核、耐多药肺结核、重度骨质疏松症3个病种归入慢性疾病类,将系统性红斑狼疮、重症肌无力、肝豆状核变性、普拉德-威利综合征和原发性生长激素缺乏症5个病种归入重特大疾病类管理范围。二是同步提高医疗待遇。对申请两个以上慢性疾病病种的年度报销限额从3000元提高到4000元,重特大疾病的报销比例从70%提高到80%。
从山西传来最新消息,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门诊报销年度封顶线定了,从2023年1月1日开始实施。
在职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门诊报销年度封顶线为1800元,报销比例最高为60%、最低为50%。
退休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门诊报销年度封顶线为2000元,报销比例最高为65%、最低为55%。
门诊统筹起付标准分别为30元/次、50元/次、80元/次
职工医保断交最新政策?
职工医疗保险断交新规定如下:1、参保人员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从未按时足额缴纳的当月起,终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中断后继续缴费的,必须按规定以补缴时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将中断期间的全部欠费补齐。补缴时间计入连续缴费时间,但补缴期间不能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2、参保人员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60天内补缴医疗保险费的,从缴费次月起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3、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60天以上至180天补缴医疗保险的,从缴费当月开始计算,3个月后方可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4、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180天以上补缴医疗保险费的,从缴费当月开始计算,6个月后方可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5、中断后未补缴的,视同重新参加医疗保险,中断前的缴费时间不计入连续缴费时间。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医疗保险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医疗保险政策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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