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郑州公积金提取新规?
新规就是:《关于购买新建预售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有关事项的通知(试行)》(郑公积金〔2023〕23号),提出在市内五区,开展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新建预售商品住房首付款业务。该业务从5月18日起开始试行。
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是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的优化业务。开通该业务后,如购房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有足够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款时,不再需要借贷过桥资金。符合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条件,且准备购买新建预售商品住房的职工,在购房合同签订前,委托公积金中心使用买受人及配偶或共有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并由公积金中心根据账户余额和购房首付款支付需要,出具住房公积金预提确认单,房屋开发企业将确认单载明资金认定为购房首付款,先行与买受人签订购房合同,合同备案后,公积金中心再将确认单载明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房屋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郑州2022公积金提取新流程?
提取流程
步骤一:
提出申请:申请人持提取证明到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步骤二:
审核:经初审后,若发现提交资料有缺失或无用的,当场退回给申请人,并给出不能通过的原因。申请人可将材料备齐后再次前往管理中心办理。
步骤三:
收到答复:初审通过的,在受理申请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退还所提交的资料正本。
步骤四:
银行放款:到***银行办理提取转账手续,逾期无效,提取款项由经办银行划账至申请人本人银行储蓄存款帐户。
提取额度
河南公积金提取新规定?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范提取行为,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权益,根据***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
第三条住房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按照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发挥其定向用于住房消费作用的行为。
第四条 省辖市(含所属行业分中心)、省直管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负责本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的有关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为缴存职工提供政策咨询,维护缴存职工依法应享有的提取权利;
(二)编制并执行住房公积金提取***;
(三)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况;
(四)负责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受理、审批;
(五)编制住房公积金提取***执行情况的报告;
(六)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决定或授权办理的其他住房公积金提取事项。
第二章 提取条件
第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维护、修缮普通自住住房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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