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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公积金新政:留足***额度5%后可申请提取余额付首付

1、按照新规,凡在达州市中心城区使用公积金***购房的,缴存人在本人公积金账户中留足***额度5%后,可申请提取账户余额支付首付,实行又提又贷。

2、在达州市域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允许缴存职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为成年子女或父母***。在中心城区使用公积金***购房的,缴存人在本人公积金账户中留足***额度5%后,可申请提取其账户余额支付首付,实行又提又贷。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3、允许未在达州市住房公积金***中有债务的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为子女或父母在达州市域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同时,缴存职工可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为成年子女或父母***。 使用达州市住房公积金***购房的缴存人,在公积金账户中留足***额度5%后,可提取账户余额支付首付,实现提取与***同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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