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人力***管理师白考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人力***管理师白考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没有学历,可以考取建筑工程师吗?
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可报考。
1,首先须是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毕业的,这个是最重要的条件。
2,其次是学历,必须是中专及以上学历,这样的话你只要毕业够2年就可以报考二级建造师了。
部分地区放宽到如果是非工程类专业中专及以上毕业的,从事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也可以报考,但是也有一些地区是只要是非工程类专业毕业的就不允许报考,这个要见当地的人事考试网站下发的关于二级建造师的报考文件。
3,你首先没有中专及以上的学历,是无法报考的,毕竟学历和专业及工作年限是重点审核的条件。不符合是不允许报考,即使让你考试通过了你也注册不了,考了也是白考。建议你还是通过其他途径先取得一个工程类的中专以上才学历。有了之后还可以报考很多相关的注册类的证书。
事业单位的编制缩减了吗,还应该报考事业编吗?
1、事业单位确实缩减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将行政类事业单位的行政职能划归相应的行政机关,取消行政类事业单位,今后也不再成立该类事业单位。因此,这一类事业单位,今后就不会再有。当然,行政执法类不算,由于行政编制的问题控制,行政执法类依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参不参公,县区改革实例和事业单位发展趋势,表明事业单位不再参公,目前已经取得参公身份的事业人员,暂时保留参公人员待遇。
2、事业单位改革之后,依然是体制内人员:不管机构和编制如何改革,公益类职能确定由事业单位负责。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之后,行政类事业单位,将其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相应的机关,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全面改企。今后,将不再成立行政类和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除公益类之外,事业单位不再承担其他职能。今后体制内单位,行政机关承担行政类职能,事业单位承担公益类职能,生产经营类由市场自由竞争。
3、可以报考事业编制类单位:从事业单位招考的程序来讲,先有事业编制,再有岗位,才能向主管部门、机构编制部门、组织人事部门提出招考要求。用于招考的编制,会提前暂时性冻结,专门用于招考,直至招考结束,有人使用编制为止。期间发生人员调整,也不能使用用于招考的编制。因糨,只要是参加招考,通过的人员,编制是铁定的。因此,只要是公开招考的编制,都值得去考,不管是机构改革之前,还是机构改革之中。
公务员考试以及事业单位招聘一直以来都是很多人向往并且愿意为之努力的一个动力,但很多考事业单位的同学,为了能够尽早的考上,在报考的时候完全不考虑自己所报的岗位到底属于什么类型的事业单位,只要能够报考的全部的去参加考试。这样盲目的报考最终的结果往往是考上了之后,发现并不是自己心仪的岗位,然后为了能在满意的岗位上面报考,又只能从头再来。
为此,建议大家在备考之前,一定要先了解清楚事业单位的四种编制,再进行报考,不然你就白考了!事业单位主要包括四个类型,分别是:全额拨款事业编、差额拨款事业编、自收自支事业编、参公事业编。
事业单位(Public Institution)是指由***利用国有资产设立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事业单位接受***领导,是表现形式为组织或机构的法人实体。事业单位与企业单位相比,有以下特征:一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二是财政及其他单位拨入的资金主要不以经济利益的获取为回报。
目前,我国的事业单位正处在改革深水区,事业单位的类型也与之前的有所不同,由之前的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从事公益服务改为行政机构、企业、公益事业单位;其中,公益事业单位又分为公益一类、公益二类。不同的事业单位编制也有所不同。
01、参公事业编
参公事业单位作为一种特殊的事业单位,具有一定的特点,主要表现为其与行政机关和一般事业单位的区别和联系。对于参公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来说,二者编制管理不同,但是实行相同的人事管理制度,即公务员制度。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其编制仍然在事业编制序列,然而却按照公务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这类岗位编制,一般都是待遇好、晋升空间大的,在工作中,***都是向这类人倾斜。因此,在这些岗位,只要你不犯很严重的错误,晋升是很有优势的。
现在事业单位在进行改革,所有的事业单位将按社会功能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
其中,承担行政职能和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会保留或者合并,编制现阶段不会缩减。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会转制改企,转制事业单位要按规定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核销事业编制。
所以报考事业单位要注意看是属于哪一类事业单位。稳妥起见,可待改革完成后再来报考。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人力***管理师白考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人力***管理师白考了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findhousingonline.com/154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