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后怎么和老板谈赔偿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工伤后怎么和老板谈赔偿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该怎么样和老板谈工伤赔偿问题?
发生工伤事故,可以双方协商赔偿,也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获得赔偿。 协商赔偿,就是双方同意,签订书面协议即可。 法律程序赔偿,需要先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工伤后,可以申请做伤残等级鉴定,鉴定后申请劳动仲裁,由劳动仲裁裁决。如裁决不服还可以到******。裁决或者判决生效后,如你老板还不给你钱,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可以***取强制措施,查封、扣划、拍卖单位的财产。 工伤赔偿的法定程序: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仲裁三个必经阶段。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的; (三)自残或者***的。
工伤骨折怎么跟老板谈?
自己可以先和公司协商申请工伤认定,再做劳动能力鉴定,确定登记后协商赔偿额度,如果公司不赔,就建议你走法律途径。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先去做工伤认定。工伤认定下来做劳动能力鉴定,确定是否构成残疾以及构成几级残疾。然后找律师帮你计算赔偿明细,再去跟老板谈,不然的话你拿什么跟老板谈?
如果跟老板谈不拢,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如果老板是个体户,不能申请劳动仲裁,只能去******。
工伤跟老板谈赔偿要就赔偿的项目和金额签定协议书。经过双方的协商之后,职工所在单位应该赔偿给因工受伤的职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费用、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因为受工伤生活无法自理而需要的护理费、康复费,如果造成残疾的还应该赔付残疾赔偿金等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后怎么和老板谈赔偿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后怎么和老板谈赔偿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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